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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B | 精神药物国际管制50年

发表时间:2021-03-09 来源:国际麻管局官网 浏览:3394


  半个世纪前,1971221日,《精神药物公约》获得通过并公开签订。在19501960年期间,随着许多国家注意到致幻剂、巴比妥酸盐、安非他明和镇静剂滥用的流行后,71个国家的代表齐聚维也纳,通过了《精神药物公约》,建立起一个今天仍然适用的制度。《公约》在通过时由34个国家签署,到今天得到普遍认同,已增加到184个缔约国。

  当认识到将精神药物用于医疗和科研目的不可或缺之后,1971年《公约》历史上首次扩大了对精神药物制造和贸易的国际管制。《公约》要求缔约国维持管制制度,并采取措施打击受管制精神药物的非法贩运。还要求各国采取措施,预防和治疗药物滥用,以及滥用患者康复,并考虑到刑事司法所固有的相称性原则。

  最初,32种精神药物按管制程度不同归入4张表中。多年来,根据1971年《公约》采取的管控措施扩大到150多种物质,包括一些安非他明类兴奋剂、致幻剂(包括LSD)、镇静催眠剂和抗焦虑药(如巴比妥酸盐)、镇痛药和抗抑郁药。国际麻管局(INCB)发现近年来有30~40种精神药物在合法市场上大量出现,包括生产、运输以及医疗目的消费,INCB的精神药物年度技术报告会发布这些精神药物的市场活动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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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管制的物质数量

 1971年《公约》为控制一些重要和不可或缺的药物提供了法律框架。精神药物对于治疗和控制各种医疗状况,特别是精神和神经健康状况,以及术前手术中麻醉的诱导至关重要。在当前COVID-19大流行下,精神药物与医疗实践相关性更加显著。

 由于消费数据不一致或缺乏消费数据,麻管局在世界许多地方监测和评估精神药物的供应情况面临挑战。现有资料表明,一些人口可能几乎无法获得这些物质,用于解决精神卫生障碍的资源可能分配不当和不公。为了继续敦促各国评估其医疗需求,衡量其国民消费,并将其数据提交给国际卫生组织,INCB编制了收集精神药物消费数据的常用方法,并将在未来几个月内提供给各国。

 50年前通过的1971年《公约》,是制定国际药物管制法律框架和管制药物贸易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这些物质对于医疗目的不可或缺,但容易被滥用。INCB期待着继续与各国政府合作,确保根据健全的医疗惯例提供和获得精神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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