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58号)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甲氧依托咪酯等3个品种增列入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增列品种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6年7月6日

(2026年第58号)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甲氧依托咪酯等3个品种增列入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增列品种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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