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国政府机构、学术组织及专家积极加强说明书用药的规范化管理,保障超说明书用药的安全性。2022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首次从法律层面规定了医师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明确说明了对医师的超说明书用药行为应进行规范。
精神障碍是全球范围内的高致残性疾病,对于大部分中重度患者而言,精神药物是主要治疗策略。对于一些不太常见的疾病、少见诊断或罕见病例则缺乏适应症药物,在治疗中常需要超说明书用药,有时甚至是唯一选择。来自国内外多项调查研究显示,精神药物是超说明书比例位列前三的药物种类。在中国麻醉药品协会精神卫生分会会长郝伟教授的支持和推动下,由中华医学会精神医学分会、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协会和中国麻醉药品协会精神卫生分会联合发起,在基于国内调研、循证证据及我国临床实践的基础上编写完成《精神科常用药品超说明书用药指导》(以下简称“《指导》”)。该著作由全体编委对书中收录药物的证据等级、药物有效性等级、推荐等级以及我国临床实践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编写。
《指导》收录的药物是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在我国上市的精神药品,并且在临床应用中存在治疗适应症、使用人群(主要指年龄)和使用剂量超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说明书用药范围,即超适应证、超适用人群和超剂量用药。《指导》收录的药物也参考了我国已发布的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其中关于治疗药物的循证证据分级标准和推荐分级标准基本参考GRADE标准,以及一些国际超说明书用药的重要依据,如美国健康数据公司Merative的循证暨临床医学咨询系统(Micromedex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