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发展安宁疗护既是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的客观需要,也有利于节约医疗支出,提高医疗资源效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2016 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全民健康是建设健康中国的根本目的,要实现从胎儿到生命终点的全程健康服务和健康保障,全面维护人民健康。要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建设。
二、起草过程
通过对部分省份安宁疗护发展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结合调研情况,研究起草了安宁疗护基本标准等相关文件。以问题为导向,多次组织专题讨论会,深入研究讨论,并广泛征求了全国各地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及管理规范(试行)》和《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以指导各地加强安宁疗护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安宁疗护服务行为。
三、主要内容
《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及管理规范(试行)》明确了安宁疗护中心是为疾病终末期患者在临终前通过控制痛苦和不适症状,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护和人文关怀等服务,以提高生命质量,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离世的医疗机构。规定了安宁疗护中心的床位、科室设置、人员、建筑要求、设备等基本条件和要求。要求安宁疗护中心要加强机构管理、质量管理、感染防控与安全管理及人员培训;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安宁疗护中心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明确了安宁疗护实践是以临终患者和家属为中心,以多学科协作模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心理、精神及社会支持等。规定了疼痛等症状控制的诊疗护理要点,舒适照护要点,以及对患者及家属的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等服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