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关于开展2023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9-27 浏览:935

国卫办医政函〔2023〕3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事关全民健康、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心理健康是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全国宣传主题为“促进儿童心理健康,共同守护美好未来”。为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少年儿童心理健康,增进少年儿童健康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决定围绕2023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开展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多种途径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呼吁全社会提高认识,重视少年儿童心理健康,推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专业机构有效衔接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教。各地卫生健康、教育部门要结合职责,充分发挥本系统相关专家作用,组织编写、制作多种形式的、易于接受的健康科普宣传材料,通过线上线下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的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教活动。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有关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举办健康大讲堂、开展公共场所义诊等方式,聚焦抑郁、焦虑、多动症、抽动症、孤独症等少年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精神障碍,积极传播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知识,提高公众心理健康素养。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遵循少年儿童生理、心理发育特点,加强科普宣传教育,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成长各环节,培养积极心理品质。

(二)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卫生健康、教育部门要在本系统内加强心理健康政策和知识技能培训,提高本系统少年儿童心理健康工作水平。同时,要积极发挥部门、行业优势,加大对相关部门、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的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宣传精神卫生法、教育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部门、各地方心理健康工作职责,推动工作落实。要组织指导心理援助热线平台、社区心理咨询(辅导)室、社会工作室(站)、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中小学心理辅导室、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心理服务机构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率,积极主动提供相关服务。

(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023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前后,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等部门将联合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发布相关宣传视频和海报等,请各地关注并注意采用和推广。各地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并指导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等开展适宜的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本次宣传活动作为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认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宣传单位,开展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宣传活动。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要组织做好主题宣传活动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围绕宣传主题设计宣传视频、海报等宣传材料。

(二)持续推进重点工作。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教育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本地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情况,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压实工作责任,完善支撑保障政策,共同推动相关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依托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精神卫生项目,持续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服务工作,协调推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教育部门要推进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落实,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三)认真做好总结报告。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教育等部门,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及时做好总结,梳理汇总辖区内具有代表性、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及示范性好、时效性强、创新性高的案例,推动形成本省份制度性安排,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宣教工作常态化。请于2023年11月1日前将有关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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