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关于印发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9-23 来源:国家卫健委网站 浏览:58

2024年版)

国卫办医政函〔202433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我委组织对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专业质控组织和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中使用。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同时废止。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4912

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节选)

指标九、ICU 镇痛评估率ICU-09定义:进行镇痛评估的 ICU 患者人数占同期ICU患者总人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ICU 镇痛评估率 = 进行镇痛评估的ICU 患者人数同期ICU 患者总人数×100%说明:本指标中镇痛评估是指采用数字评分量表NRS、重症监护疼痛观察工具CPOT或行为疼痛量表BPS等工具进行镇痛评估。

意义:反映对重症患者镇痛评估情况。指标十、ICU 镇静评估率ICU-10定义:进行镇静评估的 ICU 患者人数占同期ICU患者总人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ICU 镇静评估率 = 进行镇静评估的ICU 患者人数同期ICU 患者总人数×100%说明:本指标中镇静评估是指采用Richmond 躁动镇静量表RASS、镇定躁动评分SAS等工具进行镇静评估。

意义:反映对重症患者镇静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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