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药化监〔2013〕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局)、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卫生局: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现公布《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
2.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