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具体检查工作任务的分工、检查工作具体实施的要求、检查与行政执法的衔接、跨区域检查的协调等,确保药品监管工作能够尽快适应新形势,顺利开展,保障药品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药品检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7月17日前,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ypjgsjgyc@nmpa.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药品检查管理规定意见反馈”。
附件:药品检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