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联动 五个统一 探索麻精药无害化处理新路径

发表时间:2021-12-22 来源:健康报 浏览:3722

按照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管理规定,患者死亡或因病情变化原因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将剩余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对患者无偿交回的以及过期、破损麻精药品,需在行政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综合医疗机构一般都会存在一定量需销毁的麻精药品,如不能及时销毁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如何科学处理结余麻精药品问题?是每一位药学管理人员需要思考的问题。

两年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医院副主任药师杨书程被抽调到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交流工作。借此机会,他牵头协调医疗机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安和环保部门联动,探索出一条麻精药品无害化处置新路径,值得全国药学同行学习借鉴。

摒弃不科学的物理处置手段

在参与一次现场处置过期麻精药品后,杨书程查看了网络上关于毒品销毁的新闻,发现国外有些地区在销毁毒品过程中,会造成现场民众误吸的结果。他也查阅了全国医疗机构对麻精药品的处置一般采取的是砸碎、冲入下水道等物理破坏方式,这样不仅污染环境,而且麻醉药品很容易挥发,一旦参与处置的医务人员误吸,将会造成严重后果。基于此,他下定决心,必须摒弃不科学的物理处置手段,探索麻精药品无害化处理新路径。

问题虽小却也千头万绪

想到容易做起来难。杨书程发现,2015年前各医疗机构一般都有自己的锅炉,因此过期及回收麻精药品的处置一般都是锅炉焚毁。但2015年以后,随着国家对环保的重视,医疗机构均撤了原来的小锅炉,加入了城市的集中供热管网,不能再进行焚毁,故而采取的是物理砸碎方式。

按照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在销毁过期及回收麻精药品时,需要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到现场监督销毁,但众多的医疗机构均申请销毁时,会很大程度加大主管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负担。按照相关规定,环保部门不允许医疗机构将麻精药品按普通医疗垃圾进行处置。集中处置一旦被不法分子知晓,发生抢夺等恶性事件,缺乏安保措施。各医疗机构均存在相当数量的过期及回收麻精药品,如不及时销毁无异于一个个“定时炸弹”。

申请监督难、处置难、安全保卫难、环保难等等一大堆难题摆在面前,但杨书程没有退缩,他深信探索麻精药品无害化处置新路径这个方向是正确且必要的,这是一位药师的责任。

不断探索完善无害化处置新路径

在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下,经过三年的探索,由杨书程倡导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四方联动的麻精药品无害化处理新路径最终成型,同时也形成了“五个统一”的工作模式。

统一销毁日期。每年6月26日是国际禁毒宣传日,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在此日期前后组织销毁医疗机构过期及回收麻精药品。如个别医疗机构有特殊需求,可申请增加销毁次数。

统一提交销毁申请。医疗机构6月15日前按照统一格式提交销毁申请,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在相对固定时间对申请进行处置,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统一安保管理。每年国际禁毒宣传日前销毁麻精药品,有利于协调公安部门派出保卫力量,确保销毁现场安全。同时,对提交销毁申请的医疗机构,采取当日分时段通知的形式,要求医疗机构派出至少两位工作人员,全程护送麻精药品前往销毁地点,保证运输途中安全。

统一监督清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医疗机构抽调专职麻精药品管理人员,对需销毁的麻精药品名称、批号、数量进行逐一核对,并在销毁申请表上进行双人签字复核。

统一无害化处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环保部门联系无害化处理地点,避免了以往环保部门不受理单一医疗机构申请的问题。多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人员对拟销毁麻精药品全程伴随,亲眼目睹麻精药品投入无害化焚烧炉,并拷贝现场监控视频备查。

探索麻精药品无害化处理新路径,看起来可能是很小的事,但意义重大。首先保证了现场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被动吸入麻精药品,同时对医疗机构过期及回收麻精药品进行了及时处置,降低了麻精药品流弊风险。

在杨书程建议下,2021年6月26日,太原市公安局、太原市环保局、太原市卫健委及参与销毁麻精药品的医疗机构,在麻精药品无害化处置现场,共同组织了“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主题党日活动,杨书程结合国内最新的麻精药品流弊案例,做了严防麻精药品流弊的警示教育报告。

杨书程始终不忘药师初心,从解决小事出发,排除背后隐藏的重大隐患,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促进“四方联动”,探索建立了麻精药品无害化处置新路径,体现了药师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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