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

中国麻醉药品协会召开第一届四次会长会议

作者:中国麻醉药品协会 秘书处 发表时间:2006-03-07 浏览:4584

  中国麻醉药品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第一届四次会长会议于2006年2月15日—16日在深圳市召开,会议取得圆满成功。会长佘鲁林、副会长沈全霖、龚家申、李相贤、杨树军、董增贺、李杰、曹正、马淑敏、孙彭生、陶月宝、龙平、钱云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刘蕙兰秘书长主持。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边振甲司长做了重要讲话,对协会以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2006年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特药处高峰处长做了简短发言,他说,本次会议是企业与政府之间沟通的一个极好机会。他指出,会长、副会长单位担负着责任,在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等方面要做出表率。企业内部要相互制约,禁止现金交易。麻醉药品企业的会长、副会长单位要做表率,防微杜渐。这几年特殊药品管理形势严峻,要进行流向跟踪,规范特殊药品的生产、经营,积极用现代化手段搞好特殊药品的监管。  

会上,佘鲁林会长做了题为“加强管理、务实进取”的工作报告。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的焦雅辉同志就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做了专题报告,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了详细讲解。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关配套文件,并对配套文件进行了详细说明,使与会代表对《条例》使用部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贯彻实施具有指导意义。 会议特邀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肿瘤防治科郑莹主任向大会介绍了上海市肿瘤病人社区随访管理的有关情况,郑莹主任的详细介绍,使与会代表耳目一新,特别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在终端搭建了平台,一致认为肿瘤病人社区随访管理制度应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开展,充分发挥社区医疗机构的作用,以便对癌症患者进行较好的随防治疗和管理。  

会议期间,刘蕙兰秘书长向代表们介绍了协会于2006年1月邀请来自北京、天津部分大型综合及肿瘤医院的有关专家及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领导参加的贯彻《条例》座谈会的情况,特别是在新旧法规交替期间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专家们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指出,必须政府、生产、经营、使用统一认识,统一要求,才能使《条例》顺利实施。  

本次会议的东道主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阎志刚副总经理在会上做了发言,介绍了公司改制及发展情况。会议围绕着《条例》贯彻实施的主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通过讨论,统一了思想,统一了认识,,对2006年的工作充满希望。大家一致认为,2006年协会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的领导下,应积极做好《条例》的学习培训、贯彻实施工作,搞好行业自律,本着为政府服务,为企业服务的宗旨,务实进取,积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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