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款药列入精神药品目录后的处方、购药变化

发表时间:2023-07-02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浏览: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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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此前发布的《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自7月1日起,苏沃雷生、吡仑帕奈、依他佐辛、曲马多复方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管理。
       上述四种药品中,除苏沃雷生外,吡仑帕奈、依他佐辛、曲马多复方制剂三种药品目前在我国均是按照普通处方药品进行管理。

精神药品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包括兴奋剂、致幻剂、镇静催眠剂等。精神药品若出现滥用或流入非法渠道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因此我国将精神药品管理纳入特殊药品管理范畴,并依据人体对精神药品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将其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我国《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第一类精神药品共有68种(包括布苯丙胺、卡西酮、二乙基色胺等),第二类精神药品81种(包括溴西泮、芬普雷司、芬特明等)。

此次调整后,患者如果需要使用这些药物,需要去医院开具相应的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后,线下获得药品。单次能开的药品总量也会有相应的变化。一般而言,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单次处方不超过7天用量。

而对于既往通过网络途径获取吡仑帕奈的患者,因所有的麻醉、精神管理类别的药物均不可以在网络上进行销售,相对影响会大一些,需要通过线下就诊获取药品。建议此类患者可以及早了解方便配取药品的附近医院,避免因药物可及性的因素影响用药。

患者应去专科医院就诊,对这些药物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评估,由医生判断是否适合继续使用,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不能擅自调整用药剂量。如对于使用吡仑帕奈的局灶性癫痫患者,若需要使用吡仑帕奈,可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按照推荐剂量使用,切勿超剂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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