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了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320号建议《关于加强癌痛全程管理服务,推进安宁疗护事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明确将“持续推进慢性癌性疼痛规范化治疗和保障”等,并介绍了当前的相关收费制度。正文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安宁疗护工作。2017年起,先后开展了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印发《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制定安宁疗护工作规范,建立安宁疗护监督评估和质量评价体系,对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所需的毒麻精神药品使用给予政策支持,有力推动安宁疗护服务发展。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持续推进慢性癌性疼痛规范化治疗和保障。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癌痛治疗规范化水平,提高肿瘤患者诊疗效果和生存质量,我委于2018年修订《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8年版)》,明确癌痛的治疗原则及治疗方法,规范癌痛药物选择与使用。2023年,我委部署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明确提出鼓励医疗机构开设麻醉、疼痛等新型门诊;鼓励三级医院积极探索建立覆盖门急诊和住院全流程服务的疼痛管理新模式;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为患者提供营养筛查、评估、诊断、宣教、治疗等临床营养服务。
在相关收费制度方面,国家层面目前采取排除法进行管理,规定基本医保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项目范围。在此基础上,各省级医保部门根据本地区医保筹资水平、临床需求等实际情况,按程序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适宜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本地区医保支付范围。由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医保筹资水平不高,2023年城乡居民人均筹资仅1000元左右。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医保基金结余情况的差异,导致各地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会有不同。整体看,与疗护相关的属于治疗、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项目,目前各地已基本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目前基本医保不予支付。
国家医保局重点围绕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管理办法、运行机制等方面,探索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效,切实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和事务负担,社会各方对试点总体评价良好。截至2023年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覆盖49个城市、超1.8亿人,累计有236万人享受待遇。
(二)关于建立能够满足社区、居家患者用药需求,并兼顾可及性、安全性的用药机制。我委高度重视医疗机构麻精药品使用管理,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人才培养、制定规范等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制度体系,在保障临床用药需求的同时,避免流弊及滥用事件发生。制定印发《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临床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提供技术指导,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能力。同时,在我委定期发布的恶性肿瘤等疾病诊疗规范中,指导围术期、癌痛管理中麻精药品的合理使用,充分发挥镇痛镇静等作用,最大程度地减少麻精药品的依赖性、成瘾性。
(三)关于对我国基本药物目录收载的阿片类镇痛药的品种和剂型进行优化调整。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结合我国国情和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我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于2018年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其中阿片类镇痛药3种。为科学做好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工作,我委形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修订稿)》,在原有基础上,完善国家动态遴选调整机制,优化了国家基本药物调入、调出的评价标准等,为科学调整目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为适应临床医药科技进步和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的变化,国家医疗保障局建立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连续6年开展医保目录调整工作。目前,2023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临床常用的麻精药品如芬太尼、吗啡、羟考酮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通过医保准入谈判将富马酸奥赛利定注射液等降价纳入医保,有效减轻了患者负担。(四)关于加强患者及家属的癌痛治疗宣传教育。2022年,我委印发《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推动加强医院疼痛管理,规范医院疼痛综合管理流程,要求相关医院开展疼痛相关知识的健康宣教,对患者及家属开展疼痛自我评价知识科普,提高患者及家属对疼痛的正确认识,提升社会对疼痛相关知识的认知度。同时,我委组织制作安宁疗护教学片、安宁疗护宣传片和“生命教育”主题科普视频,积极推动安宁疗护的知识教育和社会宣传。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继续加强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合理调整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结构和数量,将更多符合临床需求的镇痛药品纳入目录管理。国家医保局将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指导地方做好医疗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