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警方在走访调查中发现,酒吧中一些年轻人在吸食一种新型的“上头电子烟”后,会出现眩晕感和醉酒感。
对此,警方首先按照涉毒案件进行侦办,但对当事人进行尿检后,并未发现传统毒品。但这些人身体上出现的奇怪表现,以及该电子烟昂贵的价格,还是让禁毒民警感觉到了异常。
警方随即对涉案电子烟进行检测,发现该电子烟的成分中含有依托咪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主要适用于全麻诱导,也可用于短时手术麻醉。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依托咪酯的麻醉效果,充当毒品的替代品进行贩卖。
民警侦查发现,流入当地的电子烟是一个姓杨的文昌籍男子从广东倒卖过来的。
杨某第一次接触“上头电子烟”,是在一次毒瘾发作后,从一名朋友那里听说的。经非法渠道获取后,杨某觉得“上头电子烟”可以替代毒品,就拉拢一名姓云的同伙和他一起贩卖。
杨某虽然和同伙到广东购买到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但他们始终没有见到真正的卖家。他们交易的神秘之处,首先是不通过微信转账,其次是以“人烟分离”的方式躲避警方视线。
2023年2月,警方得到线索,这伙人员将再次进行交易。然而,当警方赶往现场进行抓捕时,竟然没有搜到毒品。
后经被捕的上线供认,他们都是在交易之前,先把电子烟藏在某个地方;上下线见面之后先在车上转几圈不交易,再围着县城开几圈;之后再到指定的地点去拿货。
随后,警方又根据相关的线索,在海南海口、文昌、定安,以及广东展开行动,先后抓获嫌疑人员20余名。据民警介绍,这些人中大部分都和主犯杨某一样,没有正当经济来源,常年“以贩养吸”实施犯罪。
根据临床试验,如长时间或大剂量违规使用依托咪酯,会对人的身体产生特别严重的影响,甚至会导致出现呼吸暂停等致人死亡的现象。警方找到的多名曾经吸食过含有依托咪酯电子烟的人员中,都出现过不同程度的后遗症。
依托咪酯虽暂未被列入麻醉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但由于其属于麻醉类处方药品,任何人不得通过不法途径获得,只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才可以合法使用依托咪酯制剂;只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才可以销售依托咪酯原料及制剂。
国家对于违法售卖使用吸食违法药物有明确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警方表示,对于依托咪酯电子烟的销售,属于非法经营,可以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警方正在对这起案件中依托咪酯的来源展开进一步调查。